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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高校毕业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1-2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应征入伍高校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应征入伍高校毕业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我校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报流程:

(1)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进行申报。

(2)参军学生在“全国征兵网”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并按照统一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表要求及说明在每年我院征兵QQ群文件内可下载),并生成《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为代偿学费表)。

(3)正反面打印代偿学费表一式两份,并按照要求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学校资助部门、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三个部门公章并审核。

(4)在我校规定申报时间范围之内,专科毕业生附带毕业证复印件1张,代偿学费表2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张。本科毕业生附带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张,代偿学费表2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张。本专科在校生身份入伍的,携带代偿学费表2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张等材料报送至我校学生工作处军事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04室),信息完整正确公章齐全的表格可由军事工作办公室接收并进行信息采集后录入国家资助系统中进行资金申报。提交表格信息有误或所提供材料缺少的,将告知修改为正确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提交。

(5)当年9月份入伍,在未到12月份下连队及未出新兵连的学生,为防止在新兵连因各种原因退兵,当年暂不允许申报代偿学费,可在下一年度正式下连队之后进行申报。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