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建推荐选树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21日开展了推荐选树工作,现将省级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推选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大学生标兵推荐人选(3人):
会计学院2020级 姚佳可
传媒艺术学院2020级 高 祎
财税学院2021级 孔祥月
优秀大学生(13人):
财税学院2021级 孔祥月
传媒艺术学院2020级 高 祎
工学院2020级 许 诺
工学院2020级 张宇欣
会计学院2020级 姚佳可
会计学院2021级 于 洋
金融学院2021级 李静仪
经贸学院2020级 田佩瑶
粮食学院2020级 柴旭含
旅游烹饪学院2020级 李家敏
商学院2021级 乔春雨
商学院2021级 吴钰楠
外国语学院2020级 冯 禹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1人):
商学院2020级 崔海龙
优秀学生干部(3人):
财税学院2021级 王雨晴
商学院2020级 崔海龙
旅游烹饪学院2021级 李金铭
先进班集体(3个):
粮食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20405班
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21406班
外国语学院英语21403班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431-82306191(于老师),或至行政楼201实名反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