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教联字【2007】3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贷款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教学学院推荐,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9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2021年11月2日起向广大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截至日期为2020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监督电话,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 0431-82306181。
吉林工商学院
学生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