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毛肯·米拉木别克等2名同学
违纪处分的公示
各教学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17403班学生毛肯·米拉木别克因校外饮酒后与同学打架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财税学院18404班学生陈骁因期末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处分。
现以上2名同学处分期已满,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及所属教学学院认定学生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并同意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上报学生处,学生处会同教务处意见,通过处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对毛肯·米拉木别克、陈骁2名同学的违纪处分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306191
学生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