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孟祥成等3名学生
违纪处分的公示
各教学学院:
会计学院16409班孟祥成,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处分;工学院16404班安春勃、徐发辰等3名学生因在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受到记过处分。
以上3名学生处分期已满,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及所属教学学院认定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并做出同意解除学生处分意见,学生处征求教务处意见并召开处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对孟祥成、安春勃、徐发辰等3名学生处分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孙文涛
联系电话:0431-82306191
学生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