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丁洪亮等14名学生
违纪处分的公示
各教学学院:
工学院丁洪亮等2名学生、金融学院庞敏等4名学生因期末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处分;旅游学院王玲等2名学生因酒后滋事、打仗,受到留校察看处分;金融学院张拓因篡改考试成绩,受到留校察看处分;金融学院刘俊等2名学生因在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受到记过处分;财税学院黄润杰因在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受到记过处分;粮食学院张鑫铭等2名学生因与公寓管理员发生冲突,受到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一、考试违纪
工学院
16401班 丁洪亮 17302班 沈祖丞
金融学院
18201班 庞 敏 18406班 刘馨泽
16402班 石彤阳 16402班 林勇财
二、行为违纪
旅游学院
17301班 王 铃 17301班 李小冰
金融学院
16401班 张 拓 16403班 刘 俊
16403班 曹钰强
财税学院
17402班 黄润杰
粮食学院
17407班 张鑫铭 17401班 吕琦奇
以上14名同学处分期已满,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及所属教学学院认定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并做出同意解除学生处分意见,学生处征求教务处意见并召开处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对丁洪亮等14名同学的处分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孙文涛
联系电话:0431-82306191
学生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