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刘瑛敏等11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
关于解除刘瑛敏等11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公示 各教学学院: 刘瑛敏等11名同学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 受到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一、工商管理学院 18303班:刘瑛敏 二、会计学院 17406班:杨梓清 17407班:王奕博 17408班:赵红爽 17409班:白芷宁 17410班:刘 悦 18301班:李红澳 张鹏瑶 18409班:李 铜 三、经贸学院 17401班:程 俊 四、工学院 18409班:徐於凯 以上11名同学处分期已满,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及所属教学学院认定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并做出同意解除学生处分意见,学生处征求教务处意见并召开处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对刘瑛敏等11名同学的处分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孙文涛 联系电话:0431-82306191
学生处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