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姜春雨等9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公示
各教学学院:
财税学院姜春雨等9名同学在2017至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中违纪,受到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一、财税学院
17406班:姜春雨
16404班:杨语湜
二、传媒艺术学院
16403班:秦术桐
三、工商管理学院
16406班:陈薇竹
16408班:樊禹君
四、工学院
17409班:张旭龙
五、会计学院
15405班:刘 姜
六、经贸学院
16404班:吴 哲
七、旅游学院
16401班:王佳琦
以上9名同学处分期已满,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及所属教学学院认定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并做出同意解除学生处分意见,学生处征求教务处意见并召开处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拟对姜春雨等以上9名同学的违纪处分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孙文涛
联系电话:82306191
学生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