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2〕1196号)及《吉林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有5名学生因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原因取消国家助学金。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完成5个递补国家助学金名额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助学金调整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9日
监督举报电话:82306181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