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核实确认,有1名同学于5月29日因故休学,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消该生6、7月份国家助学金。现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国家助学金递补名额评审工作,现将调整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详情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82306181
监督举报邮箱:zzzx0078@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