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吉林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定孔祥月等19名同学为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监督电话: 0431-823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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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