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实行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资助中心复审,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议,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审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学校拟为商学院母成英、商学院胡馨文、金融学院李琳三名同学每人发放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监督电话,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7日。
监督电话:0431-82306181。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