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吉林工商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借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

为规范吉林工商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场地的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更好地服务校、院两级活动,打通服务学生“最后一公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服务管理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活动开展范围

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场地借用范围为自助阅览区、学生党建活动室、多功能学创空间、辅导员工作驿站,可用于大学生自助阅览、主题教育、志愿培训、心理辅导、学业指导等活动。

三、场地借用流程

1、场地申请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

2、借用场地申请人必须先下载《吉林工商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地使用申请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3、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签字版送至综合办公楼306室,审核后方可使用相关场地。

四、场地借用注意事项

1、预定使用按照“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安排,若活动时间发生变动,请提前通知“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人员,联系人:商竞丹。

2、借用场地单位需遵守“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相关场地使用管理规定,不接受私人聚会性质的场地借用,严禁为帮助校外公司以校内单位名义申请场地进行商业活动,如查实违反规定,将报学校处理。

3、进场及活动时间需依照申请核定的内容执行,不得带入饮料和食品,如需变更场地桌椅等设施摆设,应事先提出场地布置图并经社区管理人员同意。

4、借用责任人确保使用场地时不得损坏场地内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坏情况,借用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5、请使用单位活动结束后提交活动新闻稿、活动图片等内容,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sjk6171@163.com,联系人:商竞丹,电话:15584321787、82306171。

6、如遇特殊情况党委学生工作部可对借用单位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遇学校重要活动,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所有。

附件:吉林工商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使用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