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寒假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学生期末考试临近,2019年元旦假期及2019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将2019年寒假前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学院在学生期末考试期间要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杜绝考试期间学生出现违纪行为。
二、各教学学院假前做好选拔2018级“学习筑梦”学员寒假社会实践的组织动员工作。
三、学生2019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2月22日,开学正式上课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通知好学生提前订购返乡票。
四、出于安全考虑,寒假不安排学生住校。学生在2019年1月13日15:00之前要全部离校,公寓封寝。如有个别学生所订车票、机票日期在1月13日以后,由各教学学院统计并统一上报公寓管理科。
五、2019年2月21日起学生可以返校住宿,2月25日正式上课。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应提前向所在教学学院请假。各学院将未返校学生的详细情况于2019年2月24日晚7:00前报至学生管理科,同时2019年2月25日上午学生处要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学院务必告知学生提前预定返程车票、机票,保证学生按时返校。
六、告知学生可到学校网站查询自己考试成绩,如有需要开学补考的同学在假期要抓紧时间认真复习功课,开学后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参加补考。
七、告知学生离校前要将寝室卫生打扫干净,切断电源,个人物品要整理整齐后,方可离校。
八、教育学生返乡、外出、勤工助学或社会实践应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乘车。
九、教育学生放假期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其它有关规定,不要参加非法活动,讲究社会公德,树立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学生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