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吉林工商学院“学习筑梦班”学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大学生“学习筑梦”行动方案》(吉高校发﹝2018﹞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校“学习筑梦”行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学员选拔方案。
一、选拔对象及人数
“学习筑梦班”面向各学院2017级优秀学生骨干中选拔,班级人数100人。学校将结合报名实际情况,总体协调、适当调整。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追求政治进步。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对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一定见解;关注时事,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社会时事和国内外重大事件有敏锐度和思考,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3、从大一年级遴选出政治思想、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各学院要根据选拔条件,广泛宣传,采取学院推荐或自荐的方式组织报名。组织学生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习筑梦班学员审批表》(见附件2),并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4月13日前报给思想教育科。
2、资格审查。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于时政热点的看法,笔试时间定于4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学校将结合笔试成绩确定学员名单,并将学员名单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最终确定为正式学员。
5、建立档案。学校统一建立学员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教学学院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筑梦”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各级培训平台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各部门、各教学学院要充分做好“学习筑梦”行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精心挑选苗子、积极推荐优秀的学生骨干加入“学习筑梦班”。
3、严守纪律,保证质量。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对学员的纪律教育,确保学员遵守各项制度,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参加实践活动,按时参加汇报交流活动,以此提高学习的效率与质量。
4、及时总结,深化影响。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和宣传典型人物,不断扩大“学习筑梦”行动的影响和受益面。
党委学工部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