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须知 根据吉林省教厅学生资助中心关于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校园地贷款工作的文件要求,生源地贷款通知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品种。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享受在校期间国家财政贴息优惠政策。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资助【2013】16号文件精神,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回其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尚未开办生源地贷款的省市有:新疆、西藏、天津、广东、深圳。这些省、市、县、区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审核、合同签订等工作。 一、 贷款资格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 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简介 1、贷款用途: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2、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4、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5、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 7 月 31 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县级资助中心向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6、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号)的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三、贷款的申请和受理 为方便贷款申请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网上贷款申请功能,由各县、区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贷款资格审查。具体申请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自行进入该网站,下载学生在线操作手册,其中包括贷款申请、还款、提前还款等指导流程)。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 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④《申请表》原件; ⑤户口簿原件; ⑥《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份;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续贷的学生需要在网上做续贷声明。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 2018 年起,身份证读卡器也可以读取共同借款人信息。县级资助中心选择共同借款人对应的学生申请信息;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身份证超过有效期不得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若学生未在线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约定与承诺书》”),需在合同签订环节补签《约定与承诺书》。 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必须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交至各学院由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统一在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2019年生源地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9年7月25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9年9月2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9年10月8日 五、校园地助学贷款 新疆、西藏、天津、广东、深圳,可办理校园地贷款。 本年度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贷款规模上报学生报名(9月17日至10日) 9月17日,各高校通过开行系统向省学生资助中心提交2019年度贷款规模。 (二)申报、数据录入、申贷数据提交阶段(9月24月至10月15日) 9月24日开始,进行2019学年度高校校园地贷款的申报、审查、录入工作。 贷款学生准备材料:承诺书,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贷款申请。 10月15日,全省校园地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此日期前各高校通过系统向省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三)合同签订及审批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8日) 10月22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打印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10月26日,各高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登录开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标识末签订合同的学生。 10月28日开行审批贷款数据。 (四)档案材料整理上报(11月1日至11月7日) 10月18日至10月24日,根据开行最终审批贷款数据打印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分别报送至省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开行,一份借款合同整理后,报送至省开行。 (五)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与审核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高校提出展期申请,并于9月30日前提供攻读学位的相关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报到证明等)。各位对本学年度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与录入,贷款展期时以学生为单位,多个合同均需进行展期操作。2015年(含)以后签订的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只可进行贴息截止日期变更,不可进行合同到期日变更。 六、贷款的偿还 1、国家开发银行与支付宝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了网上还款功能,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 2、提前还款:如学生要求提前还款,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开发银行在每年的1-10月份受理提前还款申请,具体还款流程请访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 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贷款学生可以在贷款申请通过后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 七、关于诚信 1、个人信用记录 同学们,“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 个人信用记录是笔无形的财富,除了赢得好名声外,其最大的好处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为个人方便快捷优惠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供帮助。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个人信用记录以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个人的信用档案,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收集在个人信用记录中,为你积累信用财富。 在同学们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同学们完成学业。同学们应该恪守诚信,在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也为个人积累信用财富。 2、中国个人征信系统 中国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系统。其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2006年1月,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协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法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只要违约学生毕业后有了工作,在银行开办了工资账户,他的信用信息就会在个人征信系统里留下记录,很容易就能被找到。另外,所有借款学生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今后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 3、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详细内容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址: www.xszz.cee.edu.cn 支付宝网址: www.alipay.com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支付宝服务热线: 95188 POS 机服务热线: 95534 吉林工商学院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9年7月12日 |